各会员单位及企业:
为贯彻落实粤府〔2014〕45 号文关于“推广信用管理职业资格培训,建立信用管理职业考评制度”有关精神, 2014 年初我省启动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于2015年1月、6月、11月及2016年4月分别举办了四期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来自金融机构、高等院校、融资担保、小贷以及相关企业等400多家企事业单位,共计600多人参加了培训,500多人参加了考试。现由我会与广东省信用管理师协会继续举办第五期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企业财务管理人员、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人员;
2、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等的高端专业人员;
3、各类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服务等机构的专业人员;
4、企业中从事经营、销售、财务、信用管理的相关人员;
5、信用管理、评级、商账追收等信用服务行业机构的从业人员。
6、信用管理教育和研究机构的相关人员;
7、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行业社团中从事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助理信用管理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 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中级信用管理师
(1)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 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 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 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 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 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 高级信用管理师
(1)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 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 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 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10 年以上。
三、鉴定方式
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全省统一考核鉴定。本次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认可的相应等级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享受与其它国家职业资格同等待遇。
1、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施纲要(2006-2020 年)(粤府[2007]11 号)规定: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所有企业)聘用获得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应给予高级工程师的待遇。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 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31 号)规定,取得高级技师资格证的退休人员每月补贴 800 元。
3、《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 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 号)规定,取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可申请入户广州、深圳等城市;其他级别增加相应入户积分。
4、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 号)规定,取得中级、高级信用管理师的人员,可一次性获得财政补贴 3000 元;初级信用管理师的人员,可一次性获得财政补贴 2800 元。
四、报名名额及费用
1、助理信用管理师100 人,3800 元/人;
2、中级信用管理师100 人,7800 元/人;
3、高级信用管理师100 人,13800 元/人。
4、报名的人员请按照报名类型将相关费用汇入指定银行帐号。
帐号名称:惠州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北支行
帐 号:7393 6655 4600
(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发至我协会以便我们及时查收并作为开具发票的凭证)
五、 培训与考试时间
拟定于 2016 年 8 月下旬开始培训,考试时间初定 2016 年 11 月(具体以省人社部门公布的为准)
考试不合格者,只需交考试费用(1 级 700 元,2 级 600 元,3 级380 元)即可重考,次数不限。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丘小姐:15016062012
唐小姐:18029992002
固话:0752-2684648 18948265519
网址:http://www.hzscpa.org
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8楼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8:00
流程:报考→培训→考试→拿证
报考资料:
1.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报名表(一式三份)
2.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一式三份、公司盖章)
3.工作证明模板 (一式三份、公司盖章)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5.学历证明(一式三份)
6.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白底彩照7张
附件 :
1、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报名表
2、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
3、工作证明模板
备注:请登录惠州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官网http://www.hzscpa.org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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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丽华:18029992002
丘嘉敏:150160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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