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联、司法部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全联发〔2018〕3号)、《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 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法〔2019〕11号)精神,切实做好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惠州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信调会”)第一次会议于11月1日在惠城区江北交银大厦6002室召开。市信调会是在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的指导下,由惠州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联合三大律师事务所组织成立。市信调会由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会长胡美香任主任;广东九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红山、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特聘专家何江波任副主任;广东汇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玉坤,广东九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燕珠、刘洁勤,广东广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伟、李治平、唐婷,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薛秀照、史群任人民调解员。
本次会议由市信调会副主任何江波主持。会上,调委会成员就调解室的布置及相关规范性配套设施、调解流程、相关文件、工作分工等相关事宜展开逐一讨论并达成一致。市信调会主任胡美香进行了主题发言。她指出,市信调会是法治化建设和信用建设相结合的创新。利用人民调解制度,通过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化解企业矛盾。这种结合和创新也响应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完善纠纷调解机制的要求。通过信用纠纷调解,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弥合,稳定企业与企业之间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胡美香主任还代表惠州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全体会员对市司法局,市工商联以及三个律师事务所的领导和全体人民调解员对市信调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在会后的交流探讨中,三大律师事务所成员纷纷表示对市信调会的发展充满信心。广东汇合律师事务所李玉坤律师表示市信调会的成立是一项创新工作,我们对市信调会的发展抱有十分的信心和动力。市信调会副主任、广东九韬律师事务所杨红山律师发表总结讲话表示调解员是一个中立、全新的角色、全体调解员应该在胡美香主任的带领下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将此项工作打造成为惠州市和促进会的特色品牌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