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发〔2014〕21号、国办发〔2016〕98号)、粤府〔2014〕45号文关于“推广信用管理职业资格培训,建立信用管理职业考评制度”的要求,现根据社会对信用管理人才的需求,我会将联合广东省信用管理师协会长期举办信用管理师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1、企业家、企业财务管理人员、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人员; 2、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等的高端专业人员; 3、各类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服务等机构的专业人员; 4、企业中从事经营、销售、财务、信用管理的相关人员; 5、信用管理、评级、商账追收等信用服务行业机构的从业人员。 6、信用管理教育和研究机构的相关人员; 7、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行业社团中从事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级别 条件 学历或资格要求 相关工作经验(年) 助理 信用管理师 1 / 6 2 大专 0 3 最后一年将毕业的在校学生 中级 信用管理师 1 / 13 2 助理信用管理师 2 3 大专 6 4 本科 4 5 研究生 2 高级 信用管理师 1 / 19 2 中级信用管理师 3 3 大专 15 4 本科 10 5 研究生 8 注:1、具备以一条件之一者即可; 2、报考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3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者,暂不接受报名。 第一模块 信用管理师基础 信用基本知识;信用管理内涵;信用监管;信用修复;社会信用体系;失信惩戒机制;发达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 第二模块 公共信用管理 公共信用;公共信用管理的主要内容;公共信用评价;城市信用监测;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历程、重要政策解读;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经验。 第三模块 企业信用管理 企业信用管理模式;企业信用管理流程设计;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企业信用政策;企业赊销与授信管理;企业客户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应收帐款管理与逾帐款催收 第四模块 信用风险管控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控;小微客户的风险评估技术;小微客户风险评估内容;小微客户贷款风控技术;信用风险转移的工具:信用担保、信用保险、商业保理;信用风险法律管控。 第五模块 征信与评级 企业信用评级;企业信用综合等级评价;社会信用评价;自然人信用评分;企业信用评级、债项评级,评级分析框架、方法与评估。 《信用管理师(基础知识)》、《信用管理师实务》、《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 本期由惠州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统一负责招生培训,由广东省信用管理师协会组织实施全省统一考核评价。 培训结束后,考评合格者,由广东省信用管理师协会颁发《信用管理师证书》。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6月10日; 2、收费标准: 助理信用管理师 3800元; 中级信用管理师 5800 元; 高级信用管理师 8800 元; 3、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时间 2019年6月15日 2019年6月16日 2019年6月29日 2019年6月30日 集中复习时间 2019年7月27日 2019年7月28日 4、培训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8号交银大厦6002室; 5、考试时间:2019年8月10日; 6、报名方式及报名费用缴纳,请联系惠州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52-2684648 15692025365(薛小姐) 邮箱:hzsqycx@126.com 广东省信用管理师协会 惠州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