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下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信用建设协调处处长周少波、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黄俊堂等领导莅临我会参观并指导工作。本会会长胡美香一行进行了热情接待。
胡美香会长陪同领导参观本会活动宣传栏。
会上,胡美香会长对领导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向广东省发改委领导、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领导对本会诚信建设工作一直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
胡美香会长向领导详细介绍了惠州市诚信企业孵化器的工作开展情况。惠州市诚信企业孵化器自成立以来,从配备软硬办公设备、招揽专业人才、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走访调研制定诚信企业评估标准、制定科学化孵化程序到试点企业评价工作的完成,一路走来有困难、有坎坷,在政府各级部门领导、各位专家、各位会员及社会各界朋友的关心和支持下,孵化器的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中。
周少波处长对本会的工作及惠州市诚信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发展给予充分肯定及提出了宝贵的发展建议。周处表示:“讲信用不一定受奖励,但不讲信用一定会受到处罚,希望惠州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继续做好企业诚信建设工作,切实发挥惠州市诚信企业孵化器的功能,让整个社会感受到讲诚信是有用的,营造一个人人讲诚信的社会氛围”。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黄俊堂对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工作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感谢广东省发改委领导、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领导对本会诚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会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为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欢迎加入我们
诚邀社会各界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入到惠州市诚信企业孵化器;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到惠州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志愿服务总队中来;一起携手为惠州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惠州好人之城的打造,做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促进会入会条件: 1. 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秩序,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遵守国家规定要求; 2. 赞成与拥护本会的章程,接受本会对会员诚信的监督管理; 3.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4. 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突出业绩和一定影响力的企业、法人实体; 5.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愿意接受本会的指导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6. 单位、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必须通过相关征信系统的审查,无不良记录。 孵化器入孵条件: 1. 入孵企业须是惠州市内注册的企业; 2. 入孵企业团实际经营期限满1周年以上; 3. 入孵企业需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遵守《入孵企业管理办法》。 志愿者条件: 志愿者应当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监护人同意或者由其监护人陪同,可以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相适应的志愿服务。 成立志愿服务队条件: 1、热心社会公益志愿服务事业的团体; 我会网址:http://www.hzscpa.org 办公电话:0752-2684648 邮箱号码:hzsqycx@126.com 咨询联系:15692025365(薛小姐)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8号交银大厦6002室 长按识别微信二维码,轻松关注我们!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惠州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志愿服务总队规章制度;
3、具备一定的专业特长,拥有较固定的志愿者5人以上;
4、可独立开展并长期运作能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的志愿服务项目,且在专业服务领域有较大社会反响,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