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下发 《关于印发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名单的通知》,明确杭州市、南京市、厦门市、成都市、苏州市、宿迁市、惠州市、温州市、威海市、潍坊市、义乌市、荣成市等12个城市为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1月10日《惠州日报》)
新年才刚刚开始,惠州又荣获一个国字招牌,可喜可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衡量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尺。人无诚信不立,城无诚信不兴。信用更是一个城市的“金字招牌”,能够激发城市活力。我市应以获评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契机,擦亮城市诚信这个“金字招牌”,促进城市繁荣发展。
诚信是一个人品德素质的基本要素,诚信更是城市文化名片的魅力所在。将诚信纳入城市核心文化,是融入城市精神文明的重要内核,是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惠州坚持诚信立市,积极传承和弘扬城市诚信文化,加强城市信用建设,打造诚信政务。在积极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中,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建起了“一库一网两平台”、企业“红黑榜”等系列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让失信者处处受限成为社会治理新常态,走出一条适合当地、具有地方特色的诚信建设之路。
文明的城市,需要诚信的社会。社会诚信建设,体现了文明城市建设水平的高低。建好“诚信”之城,擦亮诚信“金字招牌”,让诚信成为城市的名片、城市的精神,让每一个来到这座城市的人们都“诗意地栖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诚信,代表着一个城市的文化和修养。一座城市的诚信,是无数群体和众多个人凝聚而成的。和谐社会、文明城市,都需要靠诚信来支撑。城市信用建设中,不应该有旁观者,每个人都应将诚实守信作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共同呵护、守住这来之不易的“金字招牌”。 (巾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