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名单的通知》,明确杭州市、南京市、厦门市、成都市、苏州市、宿迁市、惠州市、温州市、威海市、潍坊市、义乌市、荣成市等12个城市为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据介绍,2012年,我市成为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市。2016年,我市又获批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去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审工作的通知》,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第二批创建城市提前参与首批评审。
记者了解到,根据自评,我市符合参加评审的条件。去年9月6日,惠州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地级市申请参加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审。在9月26日举行的专家评审汇报会上,我市取得了创新加分第一名的好成绩,并最终成为全国首批12个入选城市之一。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不仅在全省“两建”考核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连续4年第一,更在全市营造了“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氛围。
自2012年9月成为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市以来,我市率先在全省建成“一库一网两平台”的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整合了54个市直部门的400多个数据主题,信息涵盖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4类主体,入库数据量达5.4亿条。
目前,市信用中心已免费提供信用报告6000多份,接受咨询超过2万人次。信用报告在农业龙头企业认定、现代产业100强引导资金申报、全民创业资金申请、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申请等各类政府管理中进行了应用。
“可以说,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市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惠州已形成政府部门带头应用、市场监管协同应用、金融领域对接应用、跨市信息共享应用、基层单位组合应用的协同应用格局,建设起“互联网+信用”的中介超市、“二维码+信用”的粮油溯源系统和“税银+信用”的融资平台等三大应用载体。
此外,新建立的“财政资金+信用”应用模式,共梳理出涉及10个部门的21项适合使用信用报告的专项扶持资金,实行不良信用记录“一票否决”。目前,政府管理事项中累计使用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达5000份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