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会员单位及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发〔2014〕21号、国办发〔2016〕98号)、粤府〔2014〕45号文关于“推广信用管理职业资格培训,建立信用管理职业考评制度”的相关精神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信用管理人才的需求,于2015年至2016年两年间共举办了四期信用管理师职业培训班,来自全省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高等院校、融资担保、小贷以及信用相关企业等460多家企业单位,共680多人参加了培训,299人取得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现广东省信用管理师协会与广东省信用管理师协会惠州分会继续联合举办第五期信用管理师职业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企业财务管理人员、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人员;
2、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等的高端专业人员;
3、各类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服务等机构的专业人员;
4、企业中从事经营、销售、财务、信用管理的相关人员;
5、信用管理、评级、商账追收等信用服务行业机构的从业人员。
6、信用管理教育和研究机构的相关人员;
7、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行业社团中从事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助理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2、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高级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4)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培训、考试主要内容
1、信用与信用风险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征信与客户管理、征集数据的应用
3、企业信用管理理论与实务
4、客户授信管理、应收账款管理
5、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企业资信评级
6、信用危机管理、信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与监管
四、培训课程及教材
《信用管理师(基础知识)》《信用管理师实务》等
五、鉴定方式
由广东省信用管理师协会统一组织实施全省统一考核鉴定。
本次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者,由广东省信用管理师协会颁发信用管理师资格证书。
六、报名名额及费用
1、助理信用管理师 50 人,2800元/人;
2、中级信用管理师 50 人,8800 元/人;
3、高级信用管理师 50 人,13800 元/人。
4、报名的人员请按照报名类型将相关费用汇入指定银行帐号:
帐号名称:惠州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惠州江北支行
帐号:7393 6655 4600
(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发送到协会邮箱(479451306@qq.com)以便我们及时查收并作为开具发票的凭证)。
七、培训与考试时间
拟定于2017年4月中旬开始培训,考试时间初定2017年5月中旬。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2-2684648 150 1606 2012(丘小姐)
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管理大厦8楼右侧秘书处
网址:http://www.hzscpa.org
邮箱:479451306@qq.com
备注: 报名所需填写的资料点击惠诚概况【通告栏】自行下载。
惠州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
广东省信用管理师协会惠州分会
二O一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