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下午,为推动惠州共建良好的政商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亲商护商的浓厚氛围,由惠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工商联组织,在市会议中心召开了“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专题报告会。本次会议特邀省纪委宣传部部长梅河清做宣传报告,并对《省纪委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进行了解读。惠州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会长胡美香携秘书处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专题报告会
图为省纪委宣传部部长梅河清做宣传报告
梅部长表示我市政商关系的主流目前是呈健康、积极、良性发展的态势,但依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情况,应当引起重视。我省目前政商关系现状主要分为以下五个现象:(一)为官不为,有求不应;(二)圈内密交,勾肩搭背;(三)一家两制,暗度陈仓;(四)利益捆绑,权钱交易;(五)黑金鬻爵,双簧双栖。
图为惠州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会长 胡美香出席会议
为了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政商关系“亲”、“清”互动,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结合党纪法规和广东实际,最终制定了《省纪委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意见》共六章三十条,重点着眼规范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与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的交往。
对于如何认真落实好《意见》,梅部长提出了五点:(一)提高认识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前提;(二)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重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三)推动建立新型政商关系需要企业积极参与;(四)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需要健全保障机制。
惠州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作为沟通政府和企业的桥梁,会认真贯彻学习《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为推动我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