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2日,中华工商时报刊登“信用社会”要恩威并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联合失信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 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联合失信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要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失信问题,加大对诚信守信主体激励和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和社会风尚。“人无信则不立,国无信则必衰”。企业失信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制约了经济转型和社会治理升级。
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形成征信数据收集、采纳和共享的机制,对失信的调查成本高,失信行为付出的成本却不高。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提高社会诚信水平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作用。建设信用社会,根本上要靠制度建设,要不断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完善奖惩举措,各地方也要加强征信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构建联合共享机制,把“信用之网”织的越来越密,使信用主体不敢无视信用、透支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