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1日《东江时报》刊登出了,惠州入选第二批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本次入选社会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全国共有32个,广东省有5个,分别是广州市、深圳市、惠州市、珠海市、汕头市。
惠州将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方面,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经验、做出示范。围绕创建主题,惠州会从: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工作,推进信用承诺制,建设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探索企业信用内部评价,推广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强化联动奖惩机制建设等六方面重点发力。
2016年4月11日《南方日报》也刊登了惠州入选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新闻。同时指出,惠州的信用数据居全省地市之首,推出了启动编制事项、行为、应用信用管理三张清单。
《南方日报》还特别提到惠州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在会长胡美香的带领下,惠州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将搭建政企沟通的桥梁,开展诚信考核评级,开办诚信商城,组织诚信志愿服务,带动更多的企业和个人讲诚信、做诚信、推广诚信。
诚信是整个社会的发展趋势,是巩固惠州文明城市成果和三打两建的需要,也是建设“诚信惠州,好人之城”的要求。希望更多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到诚信建设和志愿者队伍中来,为文明惠州出一份力!